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文件云矿发〔2016〕01 号 关于成立矿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研究,成立矿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现将矿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职责明确如下。 一、矿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人员 田林敏同志任云发煤矿矿 长; 保 胜同志任云发煤矿总工程师; 李 超同志任云发煤矿生产副矿长; 王加胜同志任云发煤矿安全副矿长; 赵泽瑞同志任云发煤矿机电副矿长; 李成保、方华国、张稳松同志任云发煤矿带班领导; 二、职责 矿 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健全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措施,全面做好安全教育领导工作,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思想意识保障。统领全局,全面部署,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 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对各类技术改造、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等的制定与实施,从技术层面上对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生产副矿长:为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框架和大前提下,突出执 行、强 化 落 实,把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细化量化到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 安全副矿长:确保各项管理规定落实到实处,排查整改各类现场安全隐患,消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做好“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树立科学的安全意识。 机电副矿长:保证设备安装的标准化、设备的完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组织、指挥能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责任的关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016 年 01 月 01 日 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 主题:关于成立矿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通知 下发:煤矿相关部门、2016 年 01 月 02 日印发 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文件 云矿发〔2016〕02 号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明确,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成立云发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现将各职能机构名称、负责人及部门职责通知如下。 一、生产技术科 负责人:保 胜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