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安徽省会计领军人才“三五”工程培养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规划》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需要出发,扎实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计划用5 年左右的时间,在我省培养出50 名左右精于理财、 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且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省级会计领军人才;500 名左右专业素养高、精通业务、勇于创新、发展潜力大,业绩显著的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500 名左右业务熟练、具有实践经验,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的市、县级会计领军人才,为加快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会计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实施。 省财政厅全面负责选拔培养工作,成立全省会计领军人才“三五”工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省“三五”工程培养、管理的重大事项,指导、推动全省“三五”工程培养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具体职责包括:负责拟定“三五”工程培养规划;拟定“三五”工程培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考试工作;落实培训单位、 - 2 - 商定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协调、指导培训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建立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储备库;对学员进行跟踪考核管理;指导市、县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其他有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市、县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三五”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实施本《规划》和本地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支持本地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踊跃报名、参加选拔,为入选人员参加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市、县级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做好市、县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协助做好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建立市、县级会计领军人才储备库;其他有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三、培训对象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省级及以下会计管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省内大中专院校等从事会计理论研究或会计实务工作的人员; 3.具有财会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已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