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请示[范文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597-2001 standardforpollutioncontrolonhazardouswaste storage 2001-12-28 发布 2002-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一般要求 5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7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8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 9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附录 a(标准的附录) 附录 b(提示的附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附录 b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
1-3-1996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