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 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 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工作时间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二、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8:00; 第八条考勤办法 一、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 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 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 3 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 3 天未 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后 10-60 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 10 分钟以前离开视为 早退,迟到 60 分钟以上的按矿工半天处理
四、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 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 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 4 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 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10 元
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 4 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 5 次以上者,给 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