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及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注意:服务类属于地税、产品生产与销售属于国税)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
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
第七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第八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报样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九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十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交付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交付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资本金出资方式(金额:万元)出资%比交付时间出资证明书编号货币金额实物金额无形金额其他金额合计金额***认缴实缴***认缴实缴***认缴实缴***认缴实缴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