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2: 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以政府统筹、全省联动、整体推进为原则,以依法规范、行政推进为手段,以深化教改、提质增效为基本途径,以建章立制、齐抓共管为保障,全面纠正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素质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到 2015 年, 全社会对实施素质教育认知度不断提升,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固化、监督常态、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政府引导、部门主导、学校真抓、社会支持的工作局面初步形成,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基本符合规范,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家长和社会认可度逐年提高。到2020 年,建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轻负担的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符合规范,学生课2 业负担符合法定要求,整体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家长和社会基本满意。围绕上述目标,完成以下减负任务: ——规范课程开设,控制课时总量。市县政府按照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重视音、体、美、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特别是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开设和教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 小时。各中小学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未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不得自行调整法定节假日学生休息时间。未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除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周六可以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型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外,禁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规范作息制度,控制学习时间。保证学生合法休息权、双休日的自主支配权、晚自习的自主学习权。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规定,义务教育每学年上课时间控制在35 周以内,保证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有13 周,周课时总量小学控制在30 节课、初中控制在34 节课。中小学早自习或上课时间不早于7 点30 分。走读生每天在校教学活动时间,小学不超过6 小时,初中不超过7 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 小时。3 保证学生应有的午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