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2 0 1 6 年 1 月 第 1 页 共 1 1 页 安置房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安置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安置房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 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 1。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 第 2 页 共 1 1 页 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根据《安置房管理规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和质量 第三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电梯井道、架空层等。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水泵、水箱、电线等。 第五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垃圾转运设施、共用健身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 化体育 娱 乐 场所 等。 第八 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 、房屋共用部位的清 洁 卫生、垃圾的收 集 、清 运等。 第九 条 交 通与车辆 停放 秩序的管理服务。 第十 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 视 、门岗 执 勤 。 前 款 约定 的事项不 含 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 产 保 险 和财 产 保 管责任,乙 方与业主、使用人另 行签 订 合同的除 外。 第十 一 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 的工 程 图 纸 、住 用户 档 案 与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第 3 页 共 1 1 页 等。 第十二条 根据甲方、业主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