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石漠化综合治理情况报告 (2011年4月28日在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 安顺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安顺市石漠化治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安顺市石漠化现状 安顺市国土总面积 9267平方公里,其中岩溶露出面积 662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71
在岩溶面积中,石漠化面积为296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32
04%,石漠化程度在省内仅次于六盘水市,居全省第二
表1-1 安顺市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石漠化现状情况 单位:平方公里 区 县 土地 面积 岩溶面积 比重(%) 石漠化 面积 排名 其中 轻度 中度 重度 安顺市 9267
4 6627
5 2969
7 1243
7 西秀区 1704
7 1457
5 500 3 168
6 平坝县 998
8 6 148
3 普定县 1091
1 391 5 146
4 关岭县 1468 1230
84 560
5 2 333
4 镇宁县 1720 913
8 4 214
1 紫云县 2283
7 1380
5 1 232
8 2 二、石漠化治理三年规划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对我市 6个试点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批复》,全市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三年共集中治理小流域 45条,治理石漠化面积 406
38平方公里
占全市轻度以上石漠化面积的 13
68%,涉及 6个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