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水、火、电常规类事故 1. 防火 1.1 发生原因 1.1.1 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1.1.2 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乙醚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1.1.3 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1.1.4 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1.2 预防措施 1.2.1 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 1.2.2 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2.3 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1.2.4 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去。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 1.2.5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1.2.6 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1.2.7 实 验 结 束 离 开 实 验 室 前 , 仔 细 检 查 酒 精 灯 是 否 熄 灭 , 电 源 是 否关 闭 。 1.3 实 验 室 发 生 电 器 火 灾 时 , 实 验 室 检 测 人 员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3.1 为 防 止 火 势 扩 散 及 蔓 延 ,必 须 首 先 切 断 电 器 总 电 源 、气 源 开 关 ,迅 速 移 走 周 围 的 可 燃 物 品 , 关 闭 一 切 通 风 装 置 , 减 少 空 气 流 通 ; 1.3.2 设 法 隔 绝 火 源 周 围 的 空 气 , 降 低 温 度 至 低 于 可 燃 物 的 着 火 点 。根 据 火 势 的 大 小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及 时 扑 灭 火 焰 。 火 势 较 小 时 , 可 用 湿 抹布 等 灭 火 。 对 于 大 火 , 则 应 根 据 燃 烧 物 的 性 质 使 用 不 同 方 法 和 灭 火 器灭 火 ; 1.3.3 当 实 验 室 发 生 大 火 又 没 有 及 时 补 救 , 致 使 火 势 蔓 延 扩 大 而 无 法扑 灭 时 , 应 立 即 拨 通 火 警 “119”报警 , 同 时 向领导汇报, 组织人 员尽快撤离 现场。 1.4 实 验 室 气 瓶爆炸引起火 灾 时 , 实 验 室 检 测 人 员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4.1 首 先 切 断 气 源 电 源 , 迅 速 移 走 那些可 能使 火 势 扩 大 、 有 爆炸危险的 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