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实验室的废水得到更有效的控制,防止和减少废水对水体和环境的污染。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各类污水的管理及处理流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 职责 4.1 实验室人员主要负责实验室产生的污水的治理工作,定期监控、分析污水处理情况,,确保污水处理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4.2 工艺技术部、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负责推行清洁工艺和配方,减少和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4.3 环保部负责对污水管理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委外监测工作; 4.4 检测中心负责对污水定期进行内部监测; 4.5 各单位配合实施污水治理和管理。 5.工作程序 5.1 污水来源主要包括实验室普通用水和实验废水; 5.1.1 普通污水的管理 a ) 普通污水主要包括清洁用水、厕所水与其它污水; b) 定期对污水排放管道、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纳入厂区统一生活废水处理; 5.1.2 工业废水的管理 a ) 实验废水主要包括化工配制的冲洗废水、实验残液、冷凝水,; b) 总工办制订废水处理的作业指导书,规范有关处理方面的内容。工艺技术部、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在产品设计中要努力推行清洁工艺和配方、使用污染较低的原料、减少污染工序、降低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和污染物含量; c) 冷却、绿化、清洗要采用循环用水,尽量减少污水的排放; 5.2 处理工艺 公司将所有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道,并汇集到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统一进行处理。 实验用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统一进行处理。 5.3 监测与检查 5.3.1 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5.3.2 检测中心负责管理污水的内部检测工作,定期对污水进行水质分析,并记录在《污水处理检测报告》上,一份抄送工程环保部,由工程环保部根据检测结果与污水处理厂进行收费核对。 5.3.3 工程环保部每月委托检测中心对污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按照要求达标,并做好考核工作; 5.3.4 各单位对污水的纳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若发现违章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如不能顺利解决,要上报管理者代表或分管领导。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擅自直接排放污水。 6 记录 实验室废水管理 溶液的配置 1. 配制溶液时预先计算好所需液体的量,尽量减少配置溶液时废水的产生。 2. 废弃的溶液必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酸碱性较强的废水先中和后再排入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