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 工伤申告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发生工伤近三个月工伤缴费单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发生工伤过程的详细情况说明(写清楚什么时间发生的,发生后住进哪个医院都要写上)
以上五样资料都要加盖公章
发生工伤 24 小时内要向医保中心打电话申告,3 天之内在医保中心填写《事故申告登记表》,1 个月内到人社局做工伤认定;超过 1 个月时间没有办理工伤申告,认定的不再享受工伤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并标注所提供申请材料页数(一式两份)
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提供工伤保险基金中心的《事故申告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在《事故申告登记表》上填写申报材料时间)
工伤认定申请报告(载明伤害发生详细经过,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以及用工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申报时,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及封面加盖公章)
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被伤害情况)
二人以上证人证言(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以及证人的身份证明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个人申请应提供以上证据:何人介绍,何种工种,用工情况,用工时间,工资如何发放,有无劳动合同,工作证件等相关资料
并提供二人以上证人证言及证人的身份证明
初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相关医疗资料复印件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参保单位不提供)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委托他人代理工伤认定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表明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