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牛工商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 XX 县区工商局制定的《XX 县区工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乌牛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乌牛所所长室、综合室、责任区办公室、个民协办公室。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是将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实绩与政绩考核、奖惩和晋职晋级直接挂钩的专项制度。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乌牛工商所所长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要责任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第一副所长为具体责任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体领导负责。 第五条各干部职工要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绩效考核目标之一,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在干部述职报告中作为主要内容。在研究干部任用、晋职、晋级、奖励问题时,要把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主要条件之一。 第二章 责任 第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单位内部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事故、重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干部职工有安全感。 第七条首要责任人的责任。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综治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决策,作出具体安排,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实施、层层落实; 二、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单位工作整体规划中,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月度有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使本单位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必须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把各种不安定的因素和重大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领导,配备专兼职人员,并从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决策和措施性的意见; 二、认真协助首要责任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在本单位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