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扶持专项基金的申请 关于滨海 XX 县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滨海 XX 县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用于支持本区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二、区经信委负责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专项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品牌建设和开拓市场等。 2、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能力建设、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课题研究等。 3、经区政府批准需要扶持的其他项目。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 1、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和通信、汽车机械和装备制造、石油 化工和海洋化工、食品和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现代冶金、轻工纺织等主导产业开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配套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符合 XX 县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并达到行业内先进水平,在行业内具有推广价值,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建设项目。 2、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服务。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信息等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以及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的公共配套建设项目。 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开展的公益性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化)服务、融资服务等业务。 4)提高企业能力建设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项目。 5)中小企业部门组织或举办的展会补助项目。本区和 XX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或举办的国内外各种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及会务费补助。 6)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课题研究补助项目。凡对本区中小企业发展有重大研究成果的给予经费补助。 同一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