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的通报》的通知: 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 4 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分别是: 6 月 20 日,XX 省 XX 市 XX 县区三都镇都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目前已发现 5 人死亡
6 月 21 日,XX 省抚顺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老虎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 3 人死亡
6 月 21 日,XX省 XX 市 XX 县区汪冲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 3 人下落不明
6月 28 日,XX 省 XX 市 XX 县区寨里镇山头村一私开盗采煤井发生透水事故,经初步确认,有 6 人被困井下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 11 号)和张德江副总经理近期在山西、湖南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有关事故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特提一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8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7 号)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逐头逐面排查可能引发水害事故的类隐患,特别是周边老空区积水
二、认真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关于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1】 21 号)要求,认真开展专项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晋煤监统计字【2011】 329 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四起较大以上煤矿水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