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版权出售合同 1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1
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转让剧本:1
1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2 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
3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4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5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6 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7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己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己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版权转让:2
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
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1) 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 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 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 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 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