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关心家庭教育、热情支持小学工作。 2、家长委员会由班级两位老师推出“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征求个人意见后由年级组长审定。 3、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2—3 次例会。了解班级的各种活动以及学生一日生活的环节,将所认识的关于小学教育的信息、观念传递给其他家长。 4、家委会成员积极出谋划策,尤其是在帮助新入学学生适应集体生活、培养幼儿良好、健康生活、行为习惯等方面。 5、每月 1—2 次来校参与班级的相关活动。 二、家长委员会职责: 1、有向其他家长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参与家长学习和班级活动以及小学重大活动的权利。 2、尽可能对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向社会宣传小学的形象;利用一切合法的途径,帮助小学排除发展的障碍,维护 、促 进 小学以及班级各项 工作的改 进 和提 高 。 3、有将家长反 映 的问 题 、意见、可行性 建 议 收 集汇 总 ,并 将其及时 反 馈 给教师、小学的权利和义 务 。 4、家长委员会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事先应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经同意后可临时调整,以保证家长委员会成员满额。 小学家委会章程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改工作,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工作网络,特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委会的性质 家委会是家长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其成员是学校和家长联系的纽带。家委会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是公信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是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舆论和风气,强化家长参于学校教育的意识,有利于增强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督促学校工作,改善并促进家庭教育。 三、委员的权利 1、听取学校的工作报告,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收费情况,对学校有关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提出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研讨有关事宜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3、积极协助学校举办好各种形式的家长学校活动,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参与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4、向家长传达学校有关精神,做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 5、有对学校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的权利,参与学校的综合督导工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