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检查重点 一、校园安保工作。 1.人防力量:是否按照《XX 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配备专职保安:至少 2 名,规模超过 1000 人的学校,每增加 500 名学生增配 1 名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每增加 200 名寄宿生增配 1 名专职保安。 2.防护装备:防暴帽(1 顶/人)、防刺背心(0.5 套/人)、防割手套(1 副/人)、橡胶警棍(1 支/人)、夜间值班用强光电筒(1 支/人)、对讲机(1 部/人)、辣椒喷雾器(0.5 支/人)、钢叉(1 套/组,每套钢叉包括叉腰、叉颈、叉脚用各一把) 3.防范设施。校园出入口及门前两侧、学生宿舍楼(区)、办公楼、教学楼、学校食堂、停车场所及地下室主要出入口和主要通行区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备查时限是否≥30 日。 4.防范措施:上下学期间是否落实“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5.管理制度。门卫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是否实行夜间巡逻。 6.重点人员对象。是否全面掌握涉校重点人员对象底数及情况。 二、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原料配送索证、验收及配送和使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记录、餐饮具消毒制度是否完善。 三、消防安全管理。食堂、宿舍、教学楼、锅炉、机房、财务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器械设施是否配齐。排查中学化学实验室中危险化学药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查看今年被省、市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竹山、竹溪、XX县区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四、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是否有配合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的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治工作。要求有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等。 五、安全教育。是否开设有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教师、课表是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