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已赢烂尾楼纠纷官司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女,1986 年 x 月 xx 日生,现居住 XX 市xxxxxxxxx 号 楼 x 单 元 x 室 , 手 机 号 xxxxxxxx 住 所 地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手机号 185xxxxxx被申请人:陕西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省 XX 市 xxxxxxxxxxxx 公馆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xxx 一、仲裁申请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壹拾陆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款项,并支付从接收款项之日起至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全部金额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及合同规定的 1%违约金捌仟元整,共计壹拾柒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及从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至我方收到退房款项止每日万分之一的利息。 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于 2014 年 3 月 30 日谎称其开发的 xxxxx 公馆将于 2015 年 5 月交房,且五证于交房前很快就办理下来,并与申请人签订了 xxxxxx 二栋一单元 x 层 x户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完全由被申请人提供。同时申请人支付给被申请人壹拾 x 万 x 仟 x 佰 x 拾元整购房款。 后申请人发现付款至今房屋一直未动工,且被申请人也称不能按期交房。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退房退款申请,但是遭到无理拒绝。同时申请人也了解到国家法规是不允许买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规定,及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申请人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