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车包车申请书 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鲁车,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发车,载客人,沿以下线路运行。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之规定,确保安全完成旅客运输任务,特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并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客运班车即时驾驶证明》等有关有效证件和协议,连续驾驶不超过 4 小时。单程超过 400公里(高速公路 600 公里)的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2.严格按照公司包车合同执行; 3.严格执行限速管理规定,良好天气和道路条件下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100 公里/小时,非高速公路不得超过 80公里/小时(有限速规定路段,按规定速度行驶),早晚视线不清必须减速驾驶,夜间运行必须按规定使用灯光,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4.恶劣天气严格执行停发班制度,发车前检查 gps 有效性及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服从安全管理; 5.发车前签订《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二、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车辆: 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随身携带行驶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 3.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 4.每日进行出入库检查及安全检查; 5.乘车环境良好,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6.不超员、不随身携带“三品”。 三、按规定投保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四、凌晨 2 时-5 时之间禁止运行。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责任单位:(章)经营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