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建房需缴纳的税费 二手房交易需缴纳的相关税费 卖方: 1.营业税 根据《关于贯彻国办发〔2008〕131 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o》的相关规定,oo 自 2009 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个人转让购买超过 2 年(含 2 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与购买该住房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转让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与购买该住房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5%) 2.个人所得税 根据《XX 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转让住房,按照房屋转让差价的 20%计征个税;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核定征收率暂按 1%执行。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报内容审核后,及时办理免税手续。 3.印花税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买方: 1.契税 3% 由于目前关于契税的各项优惠政策都是针对个人的,所以单位还是应按照成交价的 3%来缴纳。 2.印花税 按照成交价的 0.0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