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条 校址、办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 368 号 第十一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相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1、制定原则 学校根据规模相对稳定、重点加强“双高”“特高”专业群建设、重视提高人才培育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计划分配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