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 篇集锦 2024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一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快速、科学、法律法律规范、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精准实施防控措施,减少疫情对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进展的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富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富阳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 根据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省市响应等级要求,将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 级)、重大(Ⅱ 级)、较大(Ⅲ 级)和一般(Ⅳ 级),分别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Ⅳ级(一般):发生本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或 2 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且 14 天内病例数在 5 例以下。 Ⅲ级(较大):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病例或 3 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新冠肺炎病例,14 天内病例数在 50 例以下。 Ⅱ级(重大):14 天内无明确传染来源的新冠肺炎病例超过 5 例或新冠肺炎暴发疫情向社区扩散,出现社区蔓延;14 天内新冠肺炎病例超过 50 例。 Ⅰ级(特别重大):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广泛的持续性社区传播,就医被动发现单日新增病例超过 10 例。 2. 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根据疫情分级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期间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现场总指挥,相关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成立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任现场总指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成立由区长任现场总指挥,全区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2 专班及各行政村、科室职责 2.2.1 场口镇疫情防控专班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组 长:何明葵 叶建华 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