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2012 年3 月3 日,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4 月25 日,国家海洋局公布。 前言 海洋是潜力巨大的资源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蓝色家园。我国管辖海域辽阔,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空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在 2002 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制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以下简称《区划》)。 《区划》科学评价我国管辖海域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划分了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等八类海洋功能区,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的主要功能和开发保护方向,并据此制定保障《区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区划》是我国海洋空间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文件,是编制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及各级各类涉海政策、规划,开展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 年至 2020 年。 第一章 海洋开发与保护状况 第一节 海域和海洋资源 我国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跨越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长达1 .8 万多公里,岛屿岸线长达 1 .4万多公里。海岸类型多样,大于 1 0 平方公里的海湾 1 6 0 多个,大中河口 1 0 多个,自然深水岸线 4 0 0 多公里。 我国海洋资源种类繁多,开发潜力大。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 0 1 0 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1 0 %,涉海就业人员超过 3 3 0 0 万;海水产品产量 2 7 9 8 万吨,比 2 0 0 2 年增加 2 6 %;沿海港口 1 5 0 多个,年货物吞吐量 5 6 .4 5 亿吨,比 2 0 0 2 年增加 2 2 8 %,其中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十位的港口有 8 个;海洋油气年产量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