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顾问合同XX公司(以下称“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聘请XX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担任其拟实施的A股上市公司收购及资产重组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本项目律师团队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委派擅长资本市场业务的合伙人、律师和律师助理,XX(合伙人)、XX(合伙人)、XX、XX、XX等组成项目团队,为甲方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具体法律事务的性质,乙方还可选派上述律师之外的熟悉相关业务的其他律师和助理人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服务内容乙方在担任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期间,应甲方之委托,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1、协助甲方及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对目标公司进行考察并与之初步接触,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合作意向;2、协助甲方及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与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目标公司大股东等进行前期沟通,共同探讨可能的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方案;3、协助甲方及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与目标公司的主要债权人进行前期沟通,共同探讨可能的债务处置方案;4、协助甲方及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设计、制订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重组及债务处置和安排的实际操作方案,并对其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5、协助甲方及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结合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设计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6、协助甲方及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对有关本项目的具体交易结构和实施步骤进行适当安排,并就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向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7、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法律地位、资产、负债、业务、税务、重大合同、诉讼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并就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出具备忘录;8、对甲方拟注入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9、代表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