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 一、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14 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次修改是对 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 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 年8 月27 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 年7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 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 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
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