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案例分析 案例一: 1、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山西高层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是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我们说,理想的市场是有效率的,而现实的市场是缺乏效率的,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方面加以干涉。然而,政府的干预要适当,政府干预需要在以下三方面介入,第一:在市场不能顾及的领域,即超越了市场限度,市场不能发挥作用,这时需要政府进入;第二:是由于市场发育和自身功能不完善或者缺乏某种功能而导致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失灵,这时也需要政府的干预,第三:是存在负面性市场失灵时,需要政府加以干预。除此之外,经济的发展就要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不能侵犯市场的领地,否则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案例中所说山西省高层在顾及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仅仅是用行政命令对山西煤炭经济中的民间资本加以阻止,这样做不利于民间资本的利益投资取向,甚至将会导致山西民营资本在将来 的匮 乏。 2、市场失灵的存在,是政府干预经济活 动 的理由,但 政府干预应 确 定 在什 么 样的规模 和范 围 之内 ,却 无法 准 确 地作出回 答 。这是因 为一个 社会对于政府作用的“需求 ”程 度是有弹性的。它 不仅取决 于市场一方的缺陷 ,而且 取决 于这个 社会的政治 结 构 、价值 观 ( 如 对平 等的渴 求 )、公众 意 识 及各 种利益集 团 的选 择 。这种政府职 能的不确 定 性和复 杂 性,使 其 在现实中呈 现出各 种各 样的政府干预形 式 ,并 在理论 上 成 为现代政治 经济学关 注 的一个 焦 点 。一般认 为,政府干预应 该 适度,即政府在资源 配 置 过 程 中不要包 揽 一切 ,不要去 做本来 应 当由市场去 做并 且 实践 已 经证 明 市场能够 做好 的事 情 。具 体 的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 遵 循 以下三个 基 本原 则: 其 一,政府干预的范 围 应 是弥 补 市场的缺陷 和不足 ,是对市场机 制 的“拾 遗 补 缺”。按 照 这一原 则,在市场机 制 能够 发挥功能优 化 资源 配 置 的领域,政府就不要插 手或介入,而在市场机 制 不能有效配 置 资源 的领域才 需要政府干预。 其 二,政府干预的目 的应 是促 使 市场机 制 恢 复 功能,而不是去 代替 市场。按 照 这一原 则,政府干预的方式 和力 度就不应 该 是固 定 不变 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