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不含局内调入的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新员工的总体印象和工作适应能力由所在单位(项目部)领导考核评价
第三条:考核原则: 1 、 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 、 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试用期考核 第四条:新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一般试用期为 6 个月
试用期上班不足半月的新员工要求辞职,按考勤实际天数发放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待遇规定如下:(以公司新发通知为准)
上述标准根据局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公司名义新招收的临时工试用期限一般为 3 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 1 0 0 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主管权重为 4 0 分,试用单位(项目部)领导综合评价权重为 3 0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权重为 3 0 分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 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 分
2 、 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 0 分
3 、 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 0 分
4 、 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 0 分
5 、 工作积极性,5 分
第七条:试用单位(项目部)领导考核内容及标准 1 、 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真实性及建议、看法,1 0 分
2 、 试用单位领导的综合印象,1 0 分
3 、 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1 0 分
第八条:由人力资源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 岗前培训班的考勤、表现情况,满分 3 分
2 、 岗前培训班上交学习体会情况,满分 2 分
3 、 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情况,满分 1 0 分
4 、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