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5 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績效衡量指標教育部自 89 學年度開始試辦高中職社區化,其後以準備期及中程計畫兩階段推動,準備期為 90 及 91 學年度,中程計畫則自 92 學年度起至 97 學年度止。依據「高中職社區化建構適性學習社區推動工作計畫」,95 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的推動目標包括:(1)檢討適性學習社區之地理範圍;(2)促進各適性學習社區教育機會均衡化;(3)落實各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及(4)推動適性學習社區具創造力特色之永續發展,達成高中職優質化之教育目標。此外並依據「資源共享,發展特色」的原則,訂定(1)調整適性學習社區之地理範圍;(2)強化適性學習社區基礎網絡;(3)推動適性學習課程改進;(4)落實輔導網絡整合;及(5)推動社區特色發展等 5 大工作主軸。為審視高中職社區化實施成效,教育部 93 學年度乃公布「高中職社區化建構適性學習社區計畫績效衡量指標」(以下簡稱績效衡量指標),包括 4 項目標及21 項指標。94 學年度之續效衡量指標修訂為 4 項目標及 22 項指標,4 項目標的內容及其指標項目包括:(1) 適性學習社區教育機會均衡化情形(10 項量化指標、2 項質化指標,合計 12 項指標);(2) 適性學習社區教育品質均質化情形(6項量化指標,1 項質化指標,合計 7 項指標);(3) 調整適性學習社區範圍情形(2 項質化指標);(4) 各適性學習社區特色發展情形(1 項質化指標)。95 學年度績效衡量指標則依據 94 學年度修訂後之績效衡量指標,進行文字修正,各指標項目與操作型定義均予以保存,95 學年度績效衡量指標詳細內容如下表所示。95 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建構適性學習社區計畫績效衡量指標」將作為該學年度各適性學習社區成效評估填報表冊之發展依據,各適性學習社區於填報表冊後,將進行資料分析與成效評估,以作為各適性學習社區合作學校自我評鑑之參照,並提供高中職社區化政策推動方向之導引與實施成效之判準。精品文档,word 文档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5 學年度指標95 學年度指標操作型定義備註 普通教育課程招生比率(普通<含綜高>教育課程高一核定招生人數/社區高中職高一核定招生人數)×100% 技職教育課程招生比率(技職教育課程高一核定招生人數/社區高中職高一核定招生人數)×100% ─特别 資優教育課程就學機會 社區高中職提供適當之特别-資優教育課程(各適性學習社區提供具體質化資料)─身心障礙教育課程就學機會社區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