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之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施奖励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事项;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7、其他经公司确定具有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第八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保密措施第十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储存、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