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业用地更新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学逻辑上海城市规划许多特大城市发展存量开发重要制度的变迁是政府与市场博弈的结果
政府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考虑其长期收益与短期收益的平衡,工业用地的更新导向即是综合平衡长期的税收收益与短期的土地收益的结果
而且政策对工业用地更新的空间形态也产生影响,通过对空间指标、自持比例、使用年限、土地管理等多方面的政策调整,工业园区的形态变迁先后经历了三代历程,从卖地到卖楼再到卖园
以上海为例,解说上海工业用地更新的制度变迁,同时结合不同时期上海的工业园区建设,探讨制度变迁对园区空间形态的影响
1 上海工业用地更新的历程上海工业用地普遍存在着产出低、比例高、使用粗放等共性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上海从 1998年以来就开始颁布各类工业用地更新的制度
笔者将其划分为 3 个阶段:1
1 第一阶段(1998 年—2002 年):宽松的政策,鼓励中心城区的工业用地转型 1999 年编制完成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明确提出,市域产业布局分为 3个层次:内环线内以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内外环间以发展高科技、高增值、无污染的工业为重点;外环线以外以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为重点,提高集约化水平
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政府积极鼓励中心城区的工业用地更新,因此工业用地更新相对容易
这一时期的工业用地更新从用地性质上来说,是将工业用地转变为了住宅、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实现了中心城区多数用地的再城市化改造
从产权来说,是将原有模糊的产权明晰化了,原来大部分的工业用地是通过划拨得到的,通过用地更新,变成了明晰产权的经营性用地,获得了大量的土地增值收益
但从收益对象来说,主要是原有产权的利益人以及开放商,带来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寻租现象,政府从中获得收益较少,当政府意识到这点时,随后就收紧了工业用地更新政策
2 第二阶段(2002年—2005 年):政策收紧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