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世博会日本馆工程平安管理手册第一章 平安管理组织机构第一条 工程应组建平安生产领导小组
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平安管理最高决策机构,由总包、分包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决定工程平安生产重要事项;3〕批准平安投入方案并实施4〕决定工程的重大平安奖励、处分;5〕组织由工程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6〕对工程管理人员〔领导班子除外〕进行平安考核〔领导班子由公司考核〕
工程应制定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组织召开月〔季〕例会,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实施前会议,紧急会议等
会议由组长〔工程经理〕、总工或平安总监召集
第二条 工程应设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平安部或有关机构〔平安质量部、平安保卫部等〕
工程实行平安总监制,平安总监由公司委派
一亿元以上工程平安总监进工程领导班子
工程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配备需符合
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质[2024]91 号〕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根据建筑面积配备:1〕1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2〕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 2 人;3〕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根据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2〕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3〕1 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分包单位应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 1 人,并根据所承当的分局部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 50 人以下的,配备 1 名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50 至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