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彰加镇矛盾纠纷研判报告 为全面摸排我镇各类矛盾纠纷现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根据县政法委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对2011年度全镇发生的矛盾及十四个村一个社区的矛盾纠纷现状进行了摸排、分析进行了分析,现将相关情况研判如下: 一、矛盾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2011年度全镇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件,其中村 50镇50,大体分为以下 6大类,具体分类情况是:借款纠纷1件,占 1%;一般民事赔偿纠纷32件,占 32 %;房屋宅基地纠纷12件,占 18%;涉法涉诉纠纷2件,占 6 %;林地纠纷5件,占 3%;婚姻家庭纠纷10件,占 3%。 对我镇一年来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总体来看,当前我镇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种类的多样性。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涉法涉及诉、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值得 2 注意的是,传统型矛盾纠纷也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此类纠纷虽然不会引起集访事件,但易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事件。 二是主体的群体性。当前我镇的一些特殊矛盾纠纷,如由借款纠纷。这些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多,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借款户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在国家信访局写信发贴,或串联到省市县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三是调处的复杂性。一是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甚至本不属于地方政府解决的事,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二是有些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三是一些“好事者”、“歪律师”从中出馊主意,挑拨当事者上访,“打官司”,从而增加了调处的难度。 四是调处的长期性。有些矛盾纠纷处理起来往往要好几个月甚更长时间,一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外出或不愿参与调解,需要较长时间做通思想工作;二是当事人一方或两方自认为通 3 过自己的方式能获取更大的利益,或将损失减到更少,当认为行不通或不划算时,才能接受调解,这也需要一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