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建立和维持信任关系 有一个问题我们必须正视:那就是当今社会民众对律师的认同感普遍较弱,评价度普遍偏低。究其根源,就是认为律师缺乏诚信。有这样一个笑话:三个胸腔外科医生坐在一起讨论最喜欢给哪一类病人开刀,第一个医生说最喜欢给建筑师开刀,因为建筑师的胸腔打开后全是几何图形,方的、圆的排列得整整齐齐,好动刀;第二个医生说最喜欢给会计师开刀,因为会计师的五脏六腑都贴了标签、编了号的,一目了然;第三个医生说最喜欢给律师开刀,因为律师没有心、没有肝、没有肺。尽管这是一个笑话,但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却令人深思。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探讨律师如何建立、维持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显得更加紧迫和有价值。 一、律师建立、维持与当事人信任关系的重要性 律师行使职权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委托,当事人委托的前提是出自于对律师的信任。如果最初没有建立信任关系,委托关系不可能形成;如果最初建立的信任关系不能维持,那么已经形成的委托关系也可能夭折。换句话来讲,如果说建立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就是让当事人心甘情愿地签订委托合同的话,那么维持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就是保证已经签订的委托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律师与当事人的初次会谈意味着能否建立信任关系,执业水平的发挥和职业道德的把持程度意味着能否维持信任关系。 二、如何通过初次会谈建立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 (一)环境、形象影响信任 1、初次约谈地点的选择。 初次约谈的地点尽可能确定在办公室,既有办公的氛围,又有法律的氛围,能够消除有些当事人认为律师行业就是“皮包公司”的误解。假定初次约谈的地点定在车站、码头、经营门市等,由于人来人往,噪声大、干扰大,会影响到语言的表达和观点的阐述;假定初次约谈的地点定在自己住宅,既不庄重又会让当事人心中嘀咕律师是不是在向他进行什么暗示,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另外,从心理的角度分析:如果当事人定地点,他等你,你赴约,你要去适应环境,他主动,你被动,可能影响你的从容和镇定;如果你把初次会谈的地点定在办公室,你等他,他赴会,他被动,你主动,你的从容和镇定容易取得当事人的初步信任。 2、办公室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切忌不要把其他案卷摆在桌子上。 如果律师的办公室一片狼籍,物品胡乱摆放,很容易让当事人想到:我把资料交给你放不放心,会不会弄丢。如果律师把其他案卷摆在桌子上,当事人自然会想:你把其他案卷随意摆在桌子上,让我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