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愿 服 务 工 作 基 础 知 识 第 一 部 分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基 础 知 识 : 志 愿 服 务 、义务 工 作 、志 愿 者 志 愿 服 务 或义务 工 作 都来源于英文的 Volunteer service,在本质上说都是一 样的,都是指任何人自愿 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而提供的服 务 。 志 愿 服 务 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 志 愿 者是基 于道义、信念、良知 、同情心和责任,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 务 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 务 的人。在香港,志愿 者被称为“义工 ”,志 愿 者行动叫做义务 工 作 。在台湾,志 愿 者称为“志 工 ”。 在西方较为普遍的观点是: 志 愿 者是职业之外的“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 法 律 驱 使 的人们 的努 力”,其 目 的在于改进社会,提供福利。 二 、公益、公益活 动 公益: 公益从字 面 的意 思 来看 是公众 的利益,多 指卫 生 、救 济 等 群 众福利事业。它 的实 质应 该 说是社会财 富 的再 次 分 配 。 公益活 动: 是指一 定 的组 织 或个人向 社会捐 赠 财 物,时间,精力和知识 等 活 动 。 公 益 活 动 的 内 容 包 括 社 区 服 务 , 环 境 保 护 , 知 识 传 播 , 公共 福 利 , 帮 助 他 人 , 社 会 援 助 , 社 会 治 安 , 紧 急 援 助 , 青 年 服 务 , 慈善 , 社 团 活 动 , 专 业 服 务 , 文 化 艺 术 活 动 , 国 际 合 作 , 等 等 。 三 、慈 善 、慈 善 组机构. 慈 善 :对人 关怀, 侧重指对人 关怀而富有同情心。 慈 善 机构:民间非营利 性组织, 由捐赠人 提供财产并由它自己的 职员进行管理, 以其收入服 务 于对社 会 有益 的 目的 。 四、公 益 和慈 善 的 区 别与联系 公 益 事业 受益 面广;慈 善 事业 受益 面小,只限于特定群体的 人 。 公 益 事业 的 特点主要有:①外在性。 属于公 益 事业 的 部门和企业 及其活 动 一般处 在直 接 生 产过 程 、个 别经 营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