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一 、 总 则 为 加 强 寄 递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 防 止 禁 寄 物 品 流 入 寄 递 渠 道 , 维 护 国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保 证 汇 通 网 络 安 全 运 行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二 、 收 寄 安 全 保 障 制 度 一 ) 原 则 1. 各 公 司 网 点 在 收 寄 物 品 时 必 须 加 强 安 全 验 视 , 核 对 无 误 后签 字 确 认 , 按 照 “谁经营谁负责”的 原 则 , 建立健全 并严格执行 收寄 验 视 制 度
2. 各 公 司 网 点 对 不能确 定 安 全 性的 存疑物 品 , 应要求寄 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 安 全 证 明, 否则 , 不予收 寄
客户已出具安 全 证 明的 , 应如实记录收 寄 物 品 的 名称、 规格、 数量、 收 寄 、 时 间、 寄 件人 收 件人 名址等内容并保 存至少 1 年
3. 各 汇 通 网 点 对 网 络 购 物 , 电 视 购 物 等经营者 委 托 从 事 物 品寄 递 服 务 的 , 应与 委 托 方 签 订 安 全 协 议 书
二 ﹚、 货 物 安 全 保 障 制 度 和 措 施 1、 货 物 安 全 的 内容 ( 1) 防 止 损 毁
即 防 止 快 件受 潮 、 污 染 、 虫 咬 、 鼠 咬 、 火 烧 等造 成损 毁 ( 2) 防 止 被 盗
防 止 快 件整 件或 部分 内件在 收 派 过 程 中 被 盗
( 3) 防 止 泄 密
保 守 快 件信 息 秘 密 , 确 保 快 件的 安 全
( 4) 防 止 丢 失
在 外 部收 派 过 程 中 防 止 因 夹 带 快 件, 外 包 装 破 损 等造 成 的 快 件丢 失
2、 保 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