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 、必须 2 4 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
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 、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 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 、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 4 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 、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 1 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 、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 、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药房工作制度 1 、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 2 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 、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 、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
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 、配方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 、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7 、药方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8 、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检验科工作制度 1 、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 、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