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抢救室每天必须设立固定值班护士。 三、护士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检查抢救室各项设备及用品是否齐全、有效,做到账物相符。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使用相应物品须有登记。 四、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消毒。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做好清理、补充、消毒和登记工作。 五、抢救的病员病情平稳或死亡后,必须立即移出抢救室,以保证其他病员的抢救。 六、危重病人不宜转送时,应积极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需住院治疗时,应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详细交待病情。 七、抢救室各项抢救设备须完善。抢救车物品每日清点,及时补充。每次抢救完毕后,及时清点药品及消耗品,补充基数,放回原处。非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用后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和更 换 。 八 、抢救室每周 须彻 底 清扫 、消毒一次。 九 、抢救完毕,整 理抢救记录 ,必要 时进行小 结 ,以便改 进工作,提 高 质 量 。 急诊抢救 一、任何急危重症、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或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急性事件者,首诊医师和护士须将其立即送入抢救室,同时通知值班医师到诊组织指导紧急抢救。重大抢救及群伤救治时,主班护士立即通知急诊科主任组织人力参加抢救工作,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抢救,必要时医务处总值班及时报告院领导,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抢救病人须在床旁交接班。 三、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到时间上分秒必争、诊断上准确及时、治疗上果断无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四、病历记录(抢救记录)必须准确(时间精确到分)、字迹清晰,内容包括:病史、体检、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需要追记的内容,须在抢救工作结束后立即补 记,最 迟 不能超 过6 小 时,并加以 说 明 。抢救病人必须有特 护记录。 五 、及时向 家属交代 病情变化及预 后。 六 、建 立医疗尸 体解 剖 制度和相 应 适 用 内容,并完 善 谈话 和签字告知项 目 。积 极 避 免 相 应 纠 纷 和争议 事项 的发生。 七、遇 有病人暂 时不能支 付 相 应 抢救所 需的费 用 而 又 不能延 误抢救时,须向 医院相 应 部 门 领急诊会 诊及转 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