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终身教育体系下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一、终身教育与自学考试的关系终身教育的概念是1965年12月由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规划局局长的保罗·朗格朗(PaulLengrand)在《论终身教育(Lifelongeducation)》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他对终身教育作了描述性说明:“教育并非终止于儿童期和青年期,它应当伴随人的一生而持续地进行。教育应当借助这种形式,满足个人及社会的永恒要求。”1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洲委员再次明确了终身教育的“四个基本原则”2,这标志着国际社会在终身教育观念的内涵上取得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然而“事实上,终身教育是个综合性的概念,迄今仍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3只能说“终身教育”的核心意思是指在人生的纵向方面,包括从幼儿、青少年、成年到老年都接受教育,而不是局限于某一个阶段;在人生的横向方面,包括家庭、社区、工作场所以及大众传媒都对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发挥作用,而不仅仅局限于学校这一场所。而对于“终身教育”概念的边缘还有待进一步界定。1993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本文系四川省“十一五”自学考试科研课题“自学考试法律地位探析”成果之一。1转引自顾明远等主编《国际教育新理念》,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2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习生存。详见BernardFernanderz,PhD.《法国终身教育概要》载《开放教育研究》2001年第1期。3Jarvis,P.ParadoxesoftheLearningSociety[C].InternationalPerspectiveonLife-longLearningLondon:KoganPage,1998.P60-61.展纲要》提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使用“终身教育”的概念。1995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确立了终身教育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1998年国务院原则通过的《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调“终身教育将是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并提出了“2010年我国要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的目标。十六大又把“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教育的学习型社会”作为教育战线的一项重大任务提了出来。由此可见,我国的终身教育问题已经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在原则和理念上上升到了政策和法律的高度上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虽不能等同于终身教育,但“无论从学习内容还是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都是终身教育和学习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终身教育思想在实践中的最好体现”。4自学考试“适合所有年龄”是终身教育思想的基本体现;考生不受年龄限制,为各个年龄阶段的人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这是自学考试符合终身教育理念的又一表征;自学考试进行“系统的有目的学习并不限于在学校4胡青,吴勤伪,付明明《试论终身教育与自学考试制度改革》载《经济技术》2006年6月里进行”则是终身教育的另一显著特点。可以认为“自学考试的开放性、灵活性、广阔性、公平性和效益性五个特征,证明了自学考试教育是终身教育和持续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最佳形式之一”5,己经成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下满足人民群众接受终身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二、终身教育体系下的自学考试制度改革方向我国自学考试制度从1981年创立至今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据全国考办统计,仅2009年全国自学考试报考人数达2100多万人次,其中,学历教育1060万人次,非学历教育1048万人次。全国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涵盖了现有高等学校的所有学科门类。目前有560多所普通高校承担着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任务。然而面对终身教育的新目标和新要求,目前的自学考试制度仍存在某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缺少强有力的经费支持、培训机构资源不足、覆盖面不广、专业设置滞后、社会重学历轻能力等缺陷,这些都与实现终身教育体系的目标严重不符。面对终身教育的新要求,自学考试应当明确其新的改革方向:(一)政府应当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下的新型自学考试制度5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