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文档资源★★★[摘 要]借鉴新经济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引入制度环境变量条件下,企业理论更加趋近经济生活的真实,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机制也被给予了新的原那么。中国独特制度环境中的企业制度也将相应获得某些显著特征。 [关 键 词]共同治理 制度环境变量 嵌入性 中国企业 虽然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开展的普遍趋势,但这并不等于世界各国的企业制度都必定会趋向于同一种模式。这是因为,企业制度是“嵌入〞[1]在制度环境当中的,企业制度变迁不仅遵循了效率追求的逻辑,同时也是制度环境选择的结果这就是说在制度环境的异质性假设前提下,企业制度必定也是异质性的。据此,可以对中国制度环境条件下的独特企业共同治理机制做某些前瞻性的思考。 一、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一般原理 历史地考察发现,在企业治理的角度,企业制度安排经历了一个: 单边治理→双边治理→三边治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的拓展过程。〔1〕所谓单边治理,主要是就古典企业所遵循的物质资本逻辑而言,个人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是其典型代表,企业契约中物质资本所有者对于雇佣工人的绝对优势和支配地位是其显著特征。〔2〕所谓双边治理,是就企业作为物质资本与〔异质性〕人力资本的合约性质而言。人力资本职能开始从古典企业家当中别离出来而开始成为企业的重要制度性要素是其显著特征。〔3〕所谓三边治理,主要是就企业“员工参加〞亦即“同质性〞人力资本拥有者参加企业的治理以及剩余的分享而言。“员工参加〞的逻辑起点,是企业员工对其自身人力资本的产权;“员工参加〞的现实状况,取决于企业契约中其人力资本所决定的谈判实力。三边治理的显著特征,是企业员工、经理人员、股东之间的博弈制衡关系。〔4〕所谓共同治理,是就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加企业的治理而言。共同治理已成为现代世界各国企业制度演进的共同趋势。 企业不同制度形式之间并非全然的纵向替代关系,也大量并存于现代经济社会当中。结果在企业治理结构的争论中,形成了以物质资本逻辑为核心的委托代理理论和以利益相关者博弈均衡逻辑为核心的共同治理理论两种主要观点。一般来说,在现代社会,人力资本构成企业的制度性要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纯粹的物质资本逻辑已经不能解释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另外,事实上如科斯所说的,影响他人损益的行为也可视为生产要素和权利[2],结果但凡能给企业带来损益或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