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及时地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参加; 2.项目监理组织接到施工图纸后,立即组织各专业监理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意图和施工图纸内容,并认真做好记录; 3.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图纸会审时间后,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等有关部门参加; 4.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图纸会审内容。对有关单位提出的疑问中的要求,应得到设计单位的明确签复,不能明确答复的要确定答复疑问时间,在答复期限内设计单位应提交正式答复文件; 5.图纸会审后三天内,监理人员应将图纸会审记录以书面形式一份三式发至各有关单位。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组重新审定。 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十五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组织设计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就其可行性、合理性及经济性提出具体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经总监理工程师复审后,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并签发给施工单位。 (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1.工程动工前的检查工作: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情况; (2)施工设备、机(器)具、工程设备、材料进场情况; (3)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场地准备情况;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上岗工人进场情况; (5)工程放线测量记录中的坐标、标高、高程及有关尺寸的检查、复核工作情况。 2.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