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恒大销售物流集团渠道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渠道销售中心负责建立销售管理体系,与省公司承担销售目标,管理工作涵盖终端客户管理、中间商管理、销售运作及执行管理、产销协调管理等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传统渠道销售中心、特殊渠道销售中心、商超渠道销售中心、直销店销售中心、网络销售中心和国际业务销售中心,以及各省销售公司
第二章 终端客户管理 第三条 渠道终端售点分类、分级标准、线路规划由传统渠道销售中心制定,于每年10 月 31 日前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 终端客户拜访频次、人员配臵等标准由行政人事中心参与、传统渠道销售中心牵头制定,于每年10 月 31 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省渠道部及地市公司负责建立各渠道类型客户资料库,客户资料经省渠道部负责人及地市总经理审核后,由地市公司销售行政每周录入、更新、删减
客户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给予责任人失职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第六条 NKA(全国重点客户)的总部管理和跨省管理由商超渠道销售中心负责
RD(区域主导客户)、 Others KA(其他商超客户)的总部管理及跨省协调由省商超渠道部负责
跨省商超客户由商超渠道销售中心根据客户总部所在地和大仓配送情况,与相关省区协商确定供货省区,供货省区负责新品进场、促销谈判、跨区沟通等
门店执行由所在地市负责,没有安排人员负责的,给予地市公司负责人失职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第七条 特殊渠道客户指交通、娱乐、餐饮和综合4 大渠道的封 2 / 7 闭及半封闭客户,跨省及全国连锁特渠客户由特殊渠道销售中心负责开发,省公司范围内特渠客户由省公司特渠部(含地市特渠主管及业代)负责开发与维护
第八条 直销店以家庭顾客为销售对象,具备销售集团指定产品并配送入户的能力,使用恒大直销平台管理销售过程的零售终端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