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成存房买( )第 号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 2. 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成都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合同生成备案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将自行承担,而与产权登记部门无关。 4.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5.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6.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以上提示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买 方(甲方): 份额: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户口(护照或单位)所在地: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卖 方(乙方): 份额: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户口(护照或单位)所在地: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