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公司 与 XX 银行 之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零 XX 年 XX 月 2 本《框架协议》由以下两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署: (1) XX 公司,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 公司,营业地址为 (以下简称为 “ XX 公司” ) (2) XX 银行,营业地址为(以下简称为 “XX 银行”) (3) XX 银行与 XX 公司合称为“双方”。 为充分发挥各自的行业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发挥金融机构的扶持功能和创业投资基金的促进功能。双方在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战略合作模式 1.1 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台和资源进行合作,共同为北京地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金融和投资服务,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1.2 双方同意共享客户资源,积极将各自的优质客户推荐给对方,以便双方利用各自的理财产品和专业知识,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共同拓展新客户: 1.2.1 XX 银行同意将客户信 息 库 向 XX 公司开 放 ,XX 公司同意将已 投项目 信 息 向 XX 银行北京开 放 。 1.2.2 XX 银行将有直 接 融资需 求 的优质企业优先 推荐给XX 公司,XX公司指 派 专业团 队 负 责 对所 推荐企业进行调 研 、投资并反 馈 结 果 。 1.2.3 XX 银行将有理财意向 或 有投资私 募 股 权 基金意向 的银行客户优先 推荐给XX 公司。 1.2.4 XX 公司将有间 接 融资需 求 的优质企业优先 推荐给XX 银行,XX银行指 派 专业团 队 负 责 对所 推荐企业进行调 研 、融资并反 馈 结 果 。 1.2.5 XX 公司将有可 能成为银行存款 客户的或 者 有银行理财需 求 的客 3 户,优先推荐给XX 银行,并积极推动其所投资的企业与XX 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票据结算等多方面合作。 1.3 双方合作为客户提供银投联贷金融产品,将 XX 银行贷款与XX 公司投资相结合,根据企业的产业调整和多元化经营需求,设计可行的购并、改制和融资等方案。目前银投联贷合作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XX 公司已投项目的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原则上贷款额度为不超过 XX 公司投资该项目金额的50%),创投机构担保贷款以及期权贷款,XX 公司管理的投资基金的股权持有人的股权质押贷款。 1.4 双方同意在对方有需求时,尽量为对方提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