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一、离职申请: 1.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 1 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 2.试用期员工需提前 3 天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 3.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相关工作。 二、离职形式: 1.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 2.矿工超过 3 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离职申请书》由该员工主管/店经理填写。 三、离职审批: 1.员工提出离职后,其主管/店经理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书》,并与其交流,了解离职的原因,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最后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 2.主管/店经理将《员工离职申请书》上交总经理审核,待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该申请单正式生效。 四、离职办理: 1.员工自提成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店经理在《员工离职交接表》的负责人上签字确认,总部员工离职由总经理在负责人上签字;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总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2)离职员工持店经理、总经理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前,到公司财务部办理工资相关事宜,工资于离职的次月5 日统一发放。请相关负责人对离职员工的工资及业绩状况进行审核,由离职员工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3)离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规定的办理离职日期(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停止办理),持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交接表》以及当月的考勤卡、《休假申请表》,到总部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上交资料,办理离职手续,计算员工考勤,填写《离职员工结算表》,由离职员工及相关部门负责签名确认; (4)如员工有需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五、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次月5 日(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次月5 日(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所需扣除内容由该离职员工所属部门主管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整理,报给财务部,财务部统一扣除。 六、离职归档 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员工结算表》、考勤卡、《休假申请表》,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