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净化系统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要求 (一)工程概况 1、总体概况 改扩建工程手术室净化系统位于五楼东南侧,共设计29 间手术间,其中Ⅰ级 4 间、Ⅱ级 10 间、Ⅲ级 12 间(其中1 间系正负压切换)、Ⅳ级 3 间
设计为双通道流程,洁净走廊位于手术室区域的中部,外部设清洁走廊,手术室平面布置相对集中
设备层设置于五层之上的五夹层
2、各标段情况 2
1、改扩建工程手术室A 标:A 标位于五楼东侧,共设计12 间手术间(其中Ⅱ级 6 间、Ⅲ级 4 间、Ⅳ级 2 间),辅助房间11 间
详见手术室A 标范围图
2、改扩建工程手术室C 标:C 标位于五楼南侧,共设计12 间手术间(其中Ⅱ级 3 间、Ⅲ级 8 间(其中1 间系正负压切换)、Ⅳ级 1 间),辅助房间10 间
(二)适用有关规范 卫生部主编、建设部及国家计委颁布的《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标准》(2002年 12 月 1 日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0—8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02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1—9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4—88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通风空调》DB32/TP(JG)024-9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