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特点、风险以及防范 目前,在欧美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付款方式日趋简单易行,信用证在贸易结算中的使用率有进一步缩小的趋势。这一方面是对于进口商来说,开立信用证的手续繁杂、费用较高,而且还要在较长时间内占压买方一定的资金或授信额度,致使很多买家不愿意开证,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世界买方市场的进一步形成,世界贸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在国际市场普遍形成买主市场形势下,出口商要赢得买主、扩大交易、扩大市场,除了必须以商品高质量、低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外,尤其重视在付款方式上给予进口商一定的优惠,向进口商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贸易条件。因此,在付款方式上,出口商需要寻找新的解决方案,往 往 不得不逐 渐 减 少 甚 至 放 弃 对自 己 有利 而对进口商不太 有利 的信用证方式的使用,逐 渐 增 加 使用为进口商所 乐 意采 用的付款方式,如 : 托收和赊 帐 方式。 由 于上述 原 因,目前国际贸易中越 来越 多采 用非 L/C 方式结算。然 而,托收方式毕 竟 属 于商业 信用,对出口商来说,风险较大,如 果 运 用不当 ,出口商极有可 能 遭 致巨 大损 失 ,必须引 起 高度重视。 1.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 ( 1) 进出口资金负 担 不平 衡 托收条件下,出口商处 于不利 地位 ,要委 托银 行向客 户 收款的首 要条件是出口商备 妥 托收项 下的单据 就 意味 着出口商必须先备 妥 货 物 装 运 后 取 得单据 才 能 通过 银 行托收。进口商在做 托收结算方式时,无 需交付押 金和提供相 应 的担 保 ,签订 合 同 以后 ,凭 出口商通 过 托收行向代 收行递 交的单据 决定是否 付款或承 兑 ,具有很大的主动 权 ,尤其是在远 期 付款交单和承 兑 交单的条件下,进口商可 以通 过信托收据 借 单,或承 兑 出口商出具 的汇 票 获 得单据 的所 有权 先行提货 ,转 售 后 偿还出口商或银 行的货 款。 ( 2) 银 行不承 担 审 单和付款责 任 URC522 第 四 款第 一条B 项 明 确 表 示 托收银 行不会 为取 得指 示 而审 核 单据 。第十 三 款又 明 确 银 行对任 何 单据 的格式、完 整 性 、准 确 性 、真 实 性 、虚 假 性 或其法律 效 力、或对在单据 中载 明 或在其上附 加 的一般 性 和 /或特殊 性 的条款不承 担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