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振兴大政要论7 月 25 日,2020 中国三农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硏究院指导委员会委员陈晓华结合“十四五“规划,探讨如何更好地完善扶持乡村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服务能力。以下为会议现场实录。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加快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实现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书记明确指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在 2016 年、2017 年,“十三五”时期中央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这些年,在各方面的支持和推动下,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从农业农村部的初步统计来看,现在各类主体已经超过 300 多万,合作社有 200 多万家,各类服务组织有近 90 万家。当然这里面也有合作社形式,也有企业的。农业龙头企业近 10 万家。这些经营主体日益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实践证明,在我们人多地少、小农占绝大多数的国度里,要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就必须加快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联合和合作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对于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都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我们要通过新的经营主体来更好地带动亿万农民步入现代化的轨道。'十五”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扶持方向2从调查来看,近些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很快,数量增加很多。按 300 万计算,每个村就已经 6、7 个了,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这些新的经营主体总体上发展的质量还不高,显示的应有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一个村有 5、6 个主体在那儿活动,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现在的情况不是很理想。从各方面反映来看,有的是名不副实,特别是合作社的空壳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实力不强,难以经受自然和市场的风险。有的与农户连接不紧,缺乏应有的带动能力。还有的运行机制不健全,缺少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因此,如何加强扶持引导,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带动能力,提高发展质量,是我们“十四五”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发展到今天,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发展的数量,而是要提高发展的质量。发展的质量主要是要提高两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