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社区村民委员会村规民约中共社区党支部社区村民委员会二 O 一二年九月三十日制2/7为推进社区法制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促进精神、物质文明建设,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根据村民自治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并结合社区实际,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第一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威严,坚决同一切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窃、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私藏管制刀具、枪支等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
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组织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办公地以及他人住宅寻衅滋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侵犯他人住宅
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
不得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
第七条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禁止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
第八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水电设施;鼓励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九条流动人口到本社区从事经营活动、务工、居住,应主动进行申报,并接受社区村民委员会的管理
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主动申报流动人口的情况,以便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
二、村风民俗:第十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第十一条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规旧俗,反对铺浪费、反对大操大3/7办
第十二条提倡见义勇为,伸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三条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不看、不传播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