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区推动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推动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统一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推动消费扶贫,合力推动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和服务消费,进一步加快扶贫产业健康进展,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助力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舞支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消费扶贫,积极进展市场有需求、本地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严把货源质量和食品安全关口,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优质安全扶贫产品的需求。坚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消费扶贫与构建大扶贫格局相结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加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定点扶贫、驻村帮扶、帮扶联系人帮扶等扶贫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消费扶贫。 三、任务分工 (一)广泛动员积极推动消费扶贫。通过各级媒体发出消费扶贫倡议,动员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共同参加消费扶贫行动,实行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做好带贫主体扶贫产品信息登记发布工作,及时掌握各类带贫主体销售及带贫减贫情况,健全带贫主体扶贫产品供需对接和销售汇总工作机制,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南山新区) (二)加大扶贫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24〕41 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切实加大扶贫产品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