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系统观念,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深化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评价人员违规挂靠,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企业以虚假报告骗取相关许可或达标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评价机构直接责任,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整治目标,从严法律法律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 二、整治重点和范围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以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猎取相关许可(“两虚假”),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等问题为重点。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 1 号令,(一)安全评价机构层面 1.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认定情形详见附件1)。 2.是否具备并保持 1 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 4.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 5.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 6.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7.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 8.是否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落实。 9.是否存在出具重大疏漏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 1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1.是否利用甲方地位,实行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 2.是否存在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情况。 3.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意见等,是否及时落实到位。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是否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 (三)市应急管理局及各区(市)...